各部门、二级学院:
根据省、市有关部门关于暑期学校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和提醒,结合学院安全工作实际,现就做好学院暑期安全工作提醒如下:
一、做好安全教育
各部门对全体师生做好假期安全教育,从“防溺水、防诈骗、防交通事故、防出游风险、防自然灾害、加强值班值守、应急处置”等方面进行安全提醒。
要着重提醒师生员工不前往极端天气发生地、地质灾害易发地参观游览和驻留,不擅自进入未开发、未对公众开放的保护区、水库、河道等私设“景点”区域开展游览、探险等活动。对学生做好交通安全提醒,不乘坐无合法营运手续的“黑出租”,不驾乘机动车、摩托车返乡返校。
二、做好校园安全隐患排查
各部门、二级学院按照网格化管理要求,对所属区域做好消防设施、电气设备、燃气管道、压力管道、有限空间、建筑楼宇、实验实训仪器、危化品、外来人员、留校学生等方面的风险隐患排查,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治。对师生公寓、食堂、图书馆、实验实训室、教室、有限空间、建筑楼顶等重要场所做好安全防范。
针对汛情、台风等极端天气要加强对楼宇门窗锁闭、墙砖、配电设施、架空管线、光伏发电板、监控探头、下水井、排水通道、地下车库等重点部位巡查,确保安全可控。要认真检查校内用电设施是否存在漏电隐患,防范大雨积水导电造成伤害。备齐备足各类防汛物资,做好应急处置准备。
三、做好暑期外来人员安全管控
加强入校管理,严格执行“无审批、不入校”要求。外来人员、车辆严格履行访客审批流程入校,被访人要认真做好访客填报信息的审核,对访客信息填报不全、不实的不予审批。学院教职工不得为未经学院批准允许的招生宣传、社会培训机构及其人员审批访客入校流程。
对暑期中的各类培训、大赛、会议等活动,各相关部门、二级学院要切实落实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和“管业务必须管安全”要求,按照“谁组织、谁负责”的原则做好入校人员安全教育和监管,坚决守牢安全底线,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。活动开始前,要提前履行“承办活动入校报备流程”,如实填报入校人员、车辆、活动内容、起止时间等信息。
四、加强消防安全管理
压紧压实消防安全责任。各部门要按照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和“管业务必须管安全”要求,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监管责任。
加强重点领域和场所的消防安全防范。要紧盯高温季节气温高、干燥易起火的特点,重点对配电室、电气线路、培训场所、外来人员住宿场所、办公场所、实验实训场所、危化品储存使用区域、餐厅、超市、物业场所、留校学生公寓等关键点位进行巡查防范。假期开展施工、装修、修缮等工作的部门,要严格落实《潍坊职业学院临时动火作业安全管理规定》有关要求,履行动火作业审批流程,加强动火作业现场监管。严禁易燃易爆物品违规堆放、消防通道堵塞、安全出口封闭、电气设备超负荷运行等。提醒教职工和校内其他人员注意“三清三关”,主动清理楼道、阳台、疏散通道杂物等。
五、做好校园电动自行车管理
学生实习、毕业离校后电动自行车由学生本人驶离校园自行处理,校园通行证由各二级学院联络员收集后及时交回安全保卫处,严禁买卖交易。无校园通行证的电动自行车请于7月12日前驶离校园,未在规定时间内驶离校园的由安保人员进行集中存放。集中存放的车辆由车主于7月20日前驶离,逾期未驶离的将作为无主车辆进行处理。
六、做好安全值守和应急处置
严格落实值班制度,不擅离职守,确保联络畅通。遇有突发事件和各类安全情况要及时报告、处置,杜绝迟报、漏报、瞒报。
校园安防24小时值班电话:3322110
安全保卫处
2026年7月9日